國家能源局:鼓勵推廣電制氫 健全清潔能源消納長效機制
發布時間:2020-05-20 16:14:05
《征求意見稿》表示,將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。電力現貨市場運行初期,風電、光伏發電、核電保障性收購電量按“保量保價”方式進行收購,超出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電量以“報量不報價”或“報量報價”方式參與市場,未核定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地區,在電力系統不具備條件實現清潔能源全額消納時段,可靈活調整“保量保價”電量規模;并將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。推進綠證市場建設,做好電力消納保障機制、綠證制、電力現貨市場機制的銜接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,將推動自備電廠、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、工商業可中斷負荷、電動汽車充電網絡、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。
此外,《征求意見稿》還提出,將探索建立清潔能源就地消納模式。清潔能源富集地區,鼓勵推廣電采暖、電動汽車、港口岸電、電制氫等應用,采取多種措施提升電力消費需求,擴大本地消納空間。
以下為原文
關于建立健全清潔能源消納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
一、構建以消納為核心的清潔能源發展機制
二、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潔能源消納的電力市場機制
四、著力推動清潔能源消納模式創新
五、構建清潔能源消納閉環監管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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